我市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凯发备用官网

我市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6-18 00:00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市于6月1日至8月10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市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等未列入安全生产许可的一般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一些重点监管企业及高危企业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下发了具体通知文件。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3项工作:一是是否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是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教育本单位从业人员遵照执行三是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并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五是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六是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有关要求修订、演练及备案;七是是否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等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八是是否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要求,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九是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十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30号令)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十一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情况;十二是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十三是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十四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是否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专库储存,并按要求定期安全评价;十五是是否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十六是工作场所是否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十七是是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是否能正常监测;十八是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十九是是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二十是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是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二十一是是否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周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二十二是是否存在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二十三是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行为。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郑州市安监局办公室:申绍辉供稿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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