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工作要求与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批示要求,9月23日上午,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市发改委和市安监局就新郑市辖区内油气管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治工作共同约见新郑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就省安委会转批的两起油气管道安全事件对新郑市政府进行督办。会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时富宗主持。
2014年8月28日17点10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西气东输豫南支线主管道新郑段,被郑州恒喜龙食品有限公司施工铲车铲破,泄露天然气30多万立方,严重威胁了整个豫南地区的供气安全,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新郑国际机场航油输送管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新孟公路扩建对机场航油输送管线安全影响,省安委会为此召开管线安全保护协调会,要求新郑市在没有形成有效施工保护方案之前,严禁单方面施工,损坏航油管线,影响机场供油安全。
针对上述事件,省安委会下发紧急通知,马健副市长在通知上批示,要求市安委会约见新郑市政府,请新郑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有针对性举措,落实整改。
约见会上,新郑市发改委主任刘红军首先简要汇报了新郑市油气管道基本情况,途径新郑市的油气管道共11条,涉及龙湖、薛店、郭店和孟庄等10个乡镇,全长约214公里,油气管道监管工作压力重、责任大。
随后,新郑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彭立、副市长秦彩霞对省安委会转批的“8.28”燃气管道泄露事件和新郑国际机场航油输送管线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进行了汇报,新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拟成立油气管道安全科,编制10人。常务副市长彭立代表新郑市委书记、市长表态,安全责任大于天,要切实抓好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落实。同时对近期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说明,就新郑市政府油气管道工作表态发言,表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克服困难,积极整改,持续做好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市发改委副主任于雷指出,新郑市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安排,县区政府要负总责,发改委要依履行油气管道监管职责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整改管道隐患。
最后,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李元中传达了马健副市长关于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批示要求,一是占位要高,要切实汲取青岛“11.22”爆炸事故教训,要增强保护管道的政治责任感;二是排查要真,要对全市各类管道进行深入排查,列清明细,建立档案,切实做到隐患明、底数清;三是整改要实,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油气管道隐患彻底整治,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按计划、有步骤的落实到位;四是责任要清,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要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他强调,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推进工作落实,新郑市政府要及时向市发改委、市安委办上报督办油气管道问题的有关落实情况。
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党组成员马龙飞、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以及新郑市发改委、安监局、交运局和住建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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