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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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内容
您好!郑州市目前有关烟花爆竹的政策及相关规定为: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办法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制定。”的规定,目前我市实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政策,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23-12-20 15: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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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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