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定级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29 10:03
《郑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定级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依据、适用范围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郑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郑州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郑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 号)和《河南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豫应急办〔2023〕62号)。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十九条,根据内容划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到第六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企业自愿申请原则、定级依据及组织架构。 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二部分包括第七到第九条,主要明确了定级组织方式及评审单位应当具备的四项条件;三级标准化定级实施流程,主要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程序进行,其中申请企业需具备九项条件,提供十项申请资料;企业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
第三部分包括第十条到第十九条,主要明确了企业等级撤销的十种情形,被撤销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定级;本办法颁布前和颁布后定级申请的相关要求和八项激励政策,以及对定级评定工作过程和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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